渝人社〔2022〕1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渝委宣〔2022〕27号)要求,为大力选树我市社保领域的行业标杆和身边典型,全面、生动地展现我市社保工作者的先锋形象,在行业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最美社保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心为民心·社保暖巴渝 二、评选名额 10名“最美社保人”,10名“最美社保人”提名。 三、评选范围 全市社保系统工作人员和税务系统从事社保工作人员。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下而上,认真筛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立足优中选优,真正把“最美社保人”推荐出来。 (二)坚持面向基层。从全市社保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默默奉献的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不受性别、学历等条件限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聚焦社保经办、社保征收、基金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等社保重点工作领域、重大改革攻坚任务。 五、工作安排 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2022年4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初评,并分别向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税务局报送推荐参评人选。 (二)评选阶段(2022年5月) 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税务局分别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参评人选进行审核,并按程序评选出“最美社保人”。 (三)宣传总结阶段(2022年6-7月) 1.制作“最美社保人”海报,连载“最美社保人”故事,深度展现他们对社会保障、民生幸福作出的贡献,鼓励引领更多社保人奋勇前行。 2.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税务局名义发布“最美社保人”,在重庆电视台“最美人物”发布厅录制发布特别节目,并在重庆电视台播出。 3.邀请中央驻渝新闻媒体、组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最美社保人”先进事迹,总结活动过程及意义,展现获奖者风采。 4.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向“最美社保人”颁发荣誉证书,印发通报文件。组织编写“最美社保人”故事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最美社保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评选活动作为充分展示社保人精神面貌和社保事业成绩的重要平台,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市人力社保局统筹负责全市社保系统人员推选,重庆市税务局统筹负责全市税务系统人员推选,严格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高标准推选“最美社保人”。 联系人:陈静(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88126253、17830621966;刘洪、张旭(重庆市税务局),联系电话:13708398566、1862337876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社保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