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选用报备工作的通知

重庆职信网 公示公告

渝人社办〔202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根据《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材选用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一)全市技工院校开展学制教育使用的所有教学用书(不含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习题册)。

    (二)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下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用的所有教材。

    二、报备管理

 (一)单位自查。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各技工院校每年开展春、秋两季教材选用情况自查工作,并完成《重庆市技工院校(春季/秋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信息表》(附件2)填报工作。原则上,春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须于每年2月20日前完成报送,秋季学期须于每年8月20日前完成报送。各职业培训机构在每年一季度开展教材选用情况自查工作,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重庆市职业培训机构教材选用情况信息表》(见附件3)。

 (二)定期核查。建立教材选用定期检查制度,市人力社保局每年将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核查,选取一定数量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作为核查对象,重点核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人社厅发〔2021〕12号文件第三十六条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级通报。我局每年将对技工院校教材选用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培训机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统筹。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和指导,确保本地教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管理工作,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实行党委(党组织)负责制,统筹抓好教材管理和报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教材选用和报备工作。请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于2022年3月25日前填写《教材选用报备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技工院校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指定邮箱;职业培训机构报送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报送调整情况。

 (二)强化担当,认真履职。教材管理有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做好本单位所有选用教材的统计和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准确,无缺漏项。2022年教材选用情况,请技工院校于3月31日前填写附件2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指定邮箱;职业培训机构报送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汇总后,于4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内网收文邮箱。

    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佳,88126905,8818980@qq.com;

    职业培训机构教材管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海涛、桑鹏程,88152255。


    附件:1.教材选用报备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重庆市技工院校(春季/秋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信息表

    3.重庆市职业培训机构教材选用情况信息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选用报备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