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 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渝人社函〔2021〕1256号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收悉。按照《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3号)和《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42号)要求,你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备案。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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